——简化流程、取消辅导期、优化生效时间——增值税管理迎来新篇章
2026年1月1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2号公告,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进行了重要调整。这些变化将直接影响众多企业的税务管理方式,现在就带大家快速掌握核心要点!
1.取消纳税辅导期管理
自2026年1月1日起,停止实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。原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增领专票预缴的增值税余额,可用于抵减税款或申请退还。
2.明确登记适用范围
应当登记的情形: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
可选择不登记的情形:自然人;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
3.优化生效时间规定
超标纳税人: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期1日
主动登记纳税人:生效之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
变化点 | 旧政策 | 新政策(2026年起) |
纳税辅导期 | 存在辅导期管理 | 全面取消 |
生效时间 | 相对复杂 | 简化明确,以当期1日为准 |
销售额计算 | 包含偶然销售无形资产、不动产 | 偶然销售不计入年销售额计算 |
1.年销售额在临界点波动的企业
对于销售额接近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,新规明确了偶然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计入年销售额,减轻了部分企业的登记压力。
2.原处于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
辅导期管理取消后,这些企业将享受更简化的管理流程,预缴税款余额可抵减或退还。
3.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单位
需要密切关注自身条件变化,一旦不符合条件,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,避免税务风险。
1.登记时限要求
销售额超标的纳税人:应在超过标准的次月申报期内办理登记
调整销售额后超标的纳税人: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
2.生效时间衔接
对于2025年四季度或12月申报后超标的纳税人,生效日期统一为2026年1月1日,给了企业充分的过渡时间。
3.申报调整处理
一般纳税人生效后,已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,需要逐期更正申报,已取得未确认的扣税凭证需逐期确认抵扣用途。
1.及时评估自身情况
企业应尽快评估2025年销售额情况,判断是否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。
2.做好资料准备
按要求填写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》或《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》,并确保相关资料留存备查。
3.关注过渡期安排
特别是对于2025年底销售额超标的企业,要把握好2026年1月1日这个统一的生效时间点。
4.咨询专业机构
对于政策理解或操作有疑问的企业,建议及时咨询像我们江西华冠财税咨询有限公司这样的专业机构,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带来税务风险。
本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的调整,体现了税务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,简化了管理流程,明确了操作细则。企业应当抓住政策调整的契机,优化自身税务管理架构,实现合规经营与成本节约的双赢。
如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!
【政策来源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》
